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存款4.6亿 副总获刑六年半
委托理财、支付高息,河南一担保公司以此为借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6亿多元。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该担保公司一名副总经理李振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30万。 任罗聚是河南豫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的负责人,李振杰是该担保公司的副总经理。 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7月,任罗聚(已判刑)、李振杰成立担保公司后,以高息为诱饵,在经营期间共吸收公众存款4.6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振杰、任罗聚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担保公司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李振杰不仅参与了前期协商,发挥了其主管融资业务、财务工作的职能,还具体参与了融资业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主犯。 法院查明,该担保公司共与43名内部员工及亲属签订合同,协议总金额299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振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专案组工作,协助调查、资产评估和拍卖,协助追回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振杰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
关键词:担保公司,李振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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