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民的食品安全,当倒卖毒生姜者被捕后,甘肃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刘永红、孙祥生等21人提起公诉。昨日,靖远县人民法院以此罪名,对2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3000元至1000元罚金。(通讯员 李勤 记者 许沛洁)
关键词:靖远县,生姜,销售有毒,获刑,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