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11名员工3万余元工资 被拘4个月罚千元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网站获悉,近日,花都区法院依法对狮岭曙阳皮具厂老板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近年来花都区法院审结的第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据法院审理,去年11月23日,被告人王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其经营的狮岭曙阳皮具厂黄某某等11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30122元,后经区人社局劳监部门责令仍拒不到场配合处理工人工资问题。 今年1月28日,被告人王某在江西省鄱阳县石门街镇被公安机关抓获。虽然今年2月27日,被告人王某将全部欠薪支付完毕,支付劳动者报酬共计29696元,可是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还是被判拘役四个月和罚款一千元。(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王建锾) |
关键词:王某,鄱阳县,劳动报酬罪,拘役,狮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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