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垂涎美貌村医 酒后假装输液将其推到欲强奸
话说柘城县某镇有一男子余某,年过而立。这余某不但酗酒,还有好色的恶习。今天去东家喝酒,明天去西家吃饭。有时候酒壮色胆,还会惹出些事来。 单说去年12月的一天,余某又从外面醉酒而归。但回到家里,余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思来想去,余某想起一个事情。然后,他掏出手机,拨打冯某的电话。书中暗表,冯某是一名村医,年轻貌美。这余某早就垂涎欲滴,就愁没有机会下手。 再说余某拨通电话,声称自己醉酒,需要输液。而冯某不知是计,得知有人醉酒,连忙骑上电动车,前去出诊。冯某来到余某家中,见余某躺在床上,就决定为余某输液。书中交代,这个余某醉公之意不在酒,一个罪恶的想法正在心中燃烧。 且说冯某正在配药之际,余某突然心生歹意,从床上一跃而起,上前一步将冯女按倒,并掐住其脖子,欲行不轨之事。冯某坚决不从,奋力反抗。斗室之内,两人大动干戈。一个如饿虎扑食,一个如金蝉脱壳。反抗过程中,冯医生身上受了伤,但余某强奸未遂。冯医生逃脱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余某迫于压力,乖乖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014年6月23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酒壮色胆,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欲实施强奸,由于被害人反抗并未得逞,造成了冯某轻微伤,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余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但罪不容赦。最终,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余某酒后施暴,强奸妇女未遂,遭受牢狱之灾,也让乡邻耻笑。 |
关键词:余某,输液,村医,强奸案件,强奸未遂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