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上公堂欲将儿孙赶出家门 母称卖房治病儿否认
一般上了一定年纪的老人家都希望子女能在身边服侍,可禅城一位六旬老太太却将儿子、儿媳甚至是5岁的孙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离家门。至于老太太这样做的原因,她自称是因为自己急需钱治病,而她的儿子说,她是因为受到了他妹妹的蛊惑。 究竟孰是孰非,最终的结果又会怎样?近日,禅城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 母亲执意将儿子扫地出门 事情需从1997年说起。 邹老太婚育有一儿一女。1997年,丈夫林老伯向单位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及配套车房,房产登记在林老伯名下。此后,一家人就居住在这套房子内。直到2011年林老伯去世,价值49万多元的房产成为了邹老太与儿子林先生争执的源头。 2013年1月,执意与儿子决裂的邹老太第一次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向两儿女分别支付8万元,即可获得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法院审理判决邹老太及女儿拥有六分之五份额,儿子拥有六分之一份额;邹老太还需支付给儿子8万多元。 然而,去年10月,判决下来后,邹老太并未支付儿子8万多元,儿子一家三口却因为没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一直居住在该房子。儿子拒绝搬离,今年3月,邹老太再次告上法庭,要求儿子一家三口立刻搬离住宅。 儿子愿意向母亲买下房子 林先生称,这套房屋是他一家人的唯一住房,自己没有能力买房,儿子尚幼,现在母亲连孙子也起诉,实在令人痛心。 林先生在庭审上辩称,当初买房时,他把自己的摩托车卖了,掏了一万多元给父亲。后来房子几次装修,也都是他掏的钱。如今,母亲搬去与妹妹同住。对此,邹老太承认儿子只出过装修费,没有给过买房钱。 林先生还提出,母亲的病已经大致痊愈,假如母亲有病真需要钱来医治,他愿意出钱给她看病,她也可以搬回去居住,他好好照顾母亲。如果母亲实在想卖涉案房屋,他也愿意按估价买下分期付款。 法院: 儿子一家需半年内搬离 然而,面对儿子在法庭上的种种理由陈述以及赡养母亲养老送终的承诺,邹老太卖房决心依然坚定,就连自己的亲姐姐和亲妹妹出庭劝说,也未能改变其要求儿子一家三口离家的决定。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先生虽称其也有出资购买和装修,但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考虑林先生一家确有经济困难,暂无自有房屋,加上林先生的儿子也未成年,而邹老太也未向儿子支付8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林先生一家可延期至半年内搬离房屋。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林先生表示不服,已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老太为何执意卖房? 母亲: 卖房是为了治病 对于邹老太执意要求亲生儿孙搬离房子的做法,许多亲属都表示不理解。而邹老太却有自己坚定的理由——身体有病,做了几次手术,需要大笔医疗费,而现在经济非常困难,需要卖房治病。 同时,她表示和儿子一起居住时,儿子未尽到赡养的义务,长期对父母不闻不问,态度很差,还经常影响他们的生活。并且儿子和媳妇完全有经济能力另行找房子居住。 儿子: 母亲实为替妹还债 在林先生看来,自己与母亲关系不好以及争夺房子,主要是母亲偏爱妹妹的原因。他表示,因为长期分开居住,他跟父母的关系比较疏远。不过即使这样,在父亲患病期间他每月也给家用。前几年妹妹买房子时,母亲曾提出向他借钱,由于当时他正准备结婚,急需用钱没有借,这引起了母亲和妹妹的不满,令他们的关系更僵。“我觉得,母亲卖房,很可能是想帮妹妹还房债。”林先生补充道。 判后余思:被房子“绑架”了的亲情如何修复 禅城法院表示,通过两次诉讼,母亲邹老太虽然最终索回了房屋,但母子、婆孙亲情却被无情地撕裂了,家庭矛盾无疑会进一步加深。一套房子,不应该绑架了母子亲情。 法官建议,作为儿子、儿媳的林先生夫妇,对邹老太仍然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子通过主动赡养母亲,积极修复遗失的亲情,才是解决家庭问题的上策。(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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