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山西朔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来源: 山西日报 作者: 2014-06-20 09:20: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6月16日,记者从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会上,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据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同时也是朔州市成立以来检察机关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该院在2009年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后,坚持业务学习,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到江苏宜兴、张家港、上海浦东新区等全国模范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干警整体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该院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制度建设,每年两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全院干警连续7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还以“阳光检察”“民生检察”和“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作为检验衡量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延伸检察触角,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972件1523人,移送审查起诉1351件202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决定逮捕945件1485人,决定提起公诉1259件1874人,实现了逮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法定期限办结率三个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记者袁兆辉)

关键词:朔城区,模范,刑事被害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