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暴力抗法用电锯袭击干警
杭州市建德法院18日对暴力抗拒法院执行,造成法院干警受伤的被告人崔某妨害公务一案进行公开审判,被告人崔某当庭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2014年4月1日上午,建德法院在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时,遭遇暴力抗法。被执行人一家事先准备了电锯、刀具和汽油瓶,待执行干警进场时,被执行人的女婿崔某煽动亲属趁机吵闹,冲击执行现场,并打开电锯进行挥舞,将防暴警用盾牌割去一角,同时致使一名法警受伤。 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劝说警告,要求崔某马上放下电锯,但崔某情绪激动,手持电锯边走边退,扬言准备采取更激烈的反抗方式。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将崔某强行制服并带离现场,随后依法腾退了房屋,确保案件执行完毕。 最终崔某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随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6月5日,建德市检察院依法对崔某提起了公诉。 庭审中,当法庭出示执行过程的现场视频时,被告人崔某深深地低下了头,眼神里充满着懊悔,他已当庭自愿认罪,并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自己的家庭情况,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在明知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仍使用暴力进行干涉,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公务活动,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被告人,妨害公务罪,干警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