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宁法院公审制麻黄碱销往缅甸制毒案
中新网昆明6月19日电 (王艳龙 向俊红)记者19日从云南华宁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麻黄碱,销售到缅甸制造毒品小麻案件。7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麻黄碱600余公斤。 麻黄碱是制作冰毒的最主要原料,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受公安部门管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8月,被告人杨剑邀约被告人罗土金生在华宁合伙生产麻黄碱,销售到缅甸制造毒品小麻。杨剑安排卢善章(未抓获)协助生产,罗土金生安排被告人曹天林协助生产,被告人普靖翔接送原料、设备及生产好的麻黄碱。被告人郭瑞帮助寻找厂房,郭瑞通过孙正海租到了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老孔寨小组红土坡处场地并建盖房子作为生产麻黄碱厂房。 同年8月至9月,普靖翔多次从玉溪、华宁接原料后送至厂房进行生产,杨剑将技师曹梅芳、卢善章、曹大昌、曹水旺(四人未抓获)安排到该厂房负责生产工作。生产几天后,厂房附近的龙潭水出现异味,杨剑、罗土金生害怕生产麻黄碱的行为暴露,将生产厂搬到龙树山庄养猪厂,继续生产麻黄碱。至9月30日,共生产出600余公斤麻黄碱。 随即,罗土金生、普靖翔将其中300公斤运至昆明交任民、邓亮,由任民、邓亮重新分装后托运至云南南伞。10月,罗土金生、普靖翔再次将剩余的310.4公斤运至昆明欲交任民、邓亮时被查获。经鉴定,查获的310.4公斤淡黄色晶体为盐酸麻黄碱,麻黄碱含量为66.32%。 2013年10月15日、11月12日,民警将罗土金生存放仓库内用于生产麻黄碱的设备、原料查获,其中8桶铁皮装的甲苯毛重1583.2千克;295瓶塑料瓶装的盐酸毛重914.5千克;294瓶2500毫升装的盐酸。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罗土金生、杨剑,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曹天林、曹梅芳、郭瑞、普靖翔、钱永刚明知他人实施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提供便利、帮助,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请法院依法判处。 在本月17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生产麻黄碱的数量,7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进行了辩论,法庭选择择期宣判。 当地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工商联等单位人员以及被告人亲属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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