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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发布十大典型毒品案件 多数被告人获死刑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 2014-06-19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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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自2013年7月以来该院审理的十大典型毒品案件,被告人多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2012年以来,长沙市和各区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2291件2955人。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市中院依法对54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1.汤作辉、蒋成川、利中华、李华亮等人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案。其中,汤作辉、蒋成川、利中华被判处死刑;李华亮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述四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罗常在、唐国富、谢阳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上述三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陈建辉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陈建辉被判处死刑;其上线庄秋媚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述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周安定、杨润红、李霞、玉南儿等人贩卖毒品案。其中,周安定、杨润红二人被判处死刑;李霞、玉南儿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述四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尹鹰、冯柯等人制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尹鹰被判处死刑,冯柯被判处无期徒刑。上述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蒋友德贩卖毒品案。因贩卖数量大,且向多人多次贩卖,系当地毒品主要来源,蒋友德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孙亚平等人贩卖毒品案。孙亚平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本罪,属于累犯、毒品再犯,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

8.李辉等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案。其中李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上述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谭华雄等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案。谭华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涂邵伟、刘碧云等人贩卖毒品案。涂邵伟、刘碧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兰志龙 周丹)

关键词:被判处死刑,获死刑,毒品案件,被告人,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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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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