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街道办职工自称主任 骗钱骗吃喝获刑4年
街道办事处职工杨某伪造身份以帮忙调动工作,办理廉租房、低保、烟草证、驾驶证等为由诈骗18人,骗取财物价值共计97294元。5月28日记者获悉,定西市安定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某原系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职工。经查明,自2008年6月至2013年5月间,杨某编造虚假身份,以签单方式在饭店骗吃,并以帮他人办理廉租房、低保、农转非户口,调动工作,办理烟草证、驾驶证,从交警队要回被扣押的汽车等名义实施诈骗18起。2008年6月至9月期间,自称是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的杨某,仅在定西市安定区西关小学对面烤鸭店内以签单的方式消费22次,消费金额共计4234元,经店主康某某多次催要拒不付款;2010年7月,杨某以给马某某外甥女调动工作为由,在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骗取马某某现金3.6万元。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杨某以给被害人雷某某、满某、马某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得3人7000元;仅在2013年3月间,杨某就以给杜某、靳某、王某、康某办理户口为由,骗得1万元。更为大胆的是,2012年10月,杨某在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己的办公室内,以给董某的妻子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其5000元。(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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