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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刚被录用就偷工厂财物被抓 曾因盗窃罪被判刑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2014-05-26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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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徐某(化姓)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不久前,他刚刚在仪征某船厂内的一个施工队找到了一份工作。可还没上班,他却因盗窃该船厂内的物品换上网费用,再次被抓。

5月24日中午,没了上网费的徐某溜进仪征某大型船厂,从一个车间盗窃了一根价值约1000元的电焊皮线,没想到已被保安通过监控看得清清楚楚,在他出门时,被人赃俱获。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仪征派出所在调查时发现,他最近刚被这个船厂的一个施工队录用,还没正式上班。该男子受到了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通讯员 杜威 记者 姜静)

关键词:判刑,盗窃罪,被抓,录用,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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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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