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男子45天内二次醉驾受重处
中新网武汉5月16日电 (张振宇 付健 张芹)民警在查获一起醉驾案件时,竟然发现驾驶员杨某在45天前曾因醉驾被交警查处过,而且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又再次醉驾。16日,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因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将受到严厉刑事处罚。 5月15日21时20分左右,武汉市高管大队民警段新龙在武汉市黄陂区岱黄高速公路920公里处收费站路口设卡盘查。当拦下一辆沿岱黄高速公路由黄陂向汉口方向行驶,车牌为鄂A759D7的灰色科雷傲牌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杨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148.1mg/100ml。由于杨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立即将其带到武汉市汉阳医院醒酒中心抽取静脉血液备检并约束醒酒。并将案件移交给市交管局酒驾办案中心。酒驾办案中心的民警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驾驶员杨某竟然在今年的3月30日也因醉驾被查,目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据民警介绍,杨某于2014年3月30日晚18时左右和朋友在中北路附近吃饭期间饮酒。当晚20时30分左右结束离开,晚20时40分左右其驾驶号牌为鄂A759D7的灰色科雷傲牌小轿车沿中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设银行湖北分行门前被民警拦下,当时民警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9mg/100ml。最后民警将其送至汉阳医院醒酒中心抽血(结果为109.37mg/100ml)并强制约束醒酒。 因杨某第一次醉驾驾驶证已经吊销,属于无证驾驶将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后采取刑事拘留,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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