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姚明被诉给明星代言敲响警钟
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北京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买这个产品,就是冲着姚明买的。我是姚明的球迷,一看这个产品宣传的疗效正好有适合自己的,那就买吧”。但随后,冯长顺说,自己使用后,觉得产品名不符实,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明星代言涉嫌虚假宣传已非新鲜话题。央视“3·15”晚会曾爆出某减肥茶广告涉嫌虚假广告,为该产品代言的郭德纲信誓旦旦地宣称三盒就能抹平大肚子,随后陷入了舆论的旋涡之中;唐国强、解晓东为北京新兴医院代言,用上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炮制了一个“送子神话”,新兴医院后因涉嫌虚假广告而被海淀区工商局立案调查,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谴责。这样的明星还可以举出长长的一串,赵本山、赵忠祥、葛优等都曾卷入虚假代言的风波。 这一次轮到姚明挨枪了。姚巨人已经不是普通的明星了,应该算明星中的战斗机了,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一个国人不知道姚明的,因此,姚明身上的商业价值和号召力也是非常巨大的。这种号召力,放在公益广告上面,是善莫大焉,比如姚明倡导大家不吃鱼翅的场面,就很正面;可如果跟不负责任的商业代言挂起钩来,其杀伤力也是非常巨大的。由于明星身上的光环,让公众对其盲目信任、崇拜,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如冯长顺这般,是因为名人的“光圈效应”才去购买其所代言的产品,一旦发现被虚假广告欺骗,其恼怒可想而知。 将虚假产品以及代言的明星告上法庭,这绝不是迁怒,而是明星在接受代言时就应明了的责任。明星接商业代言,在拿到了不菲的代言费的同时,也该问问自己,对要代言的产品了解吗?产品可靠吗?你能为自己在广告上说的每一句话负起相应的责任吗?什么都不清楚就拿起一盒药将功效吹得神乎其神,已经不仅仅是遭受道德和舆论谴责的问题了。 明星因为代言被告上法庭的,鲜有,是因为法律存在空白。虽然之前我们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名人做医药广告,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很多明星还是把持不住,急着把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变现,面对舆论的批评,有的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护。光靠明星自重显然是不行的,法治社会,还得通过法律来说话。在欧洲,明星很少去做代言广告,因为如果代言人做了虚假广告,身败名裂且不说,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法国著名电视主持人吉尔贝就曾因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明确,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算是正式堵上了法律的漏洞。你以你的影响力伤害了消费者,就必须付出代价。 我们期待姚明这次被诉的后续进展。无论结果如何,都给那些已经代言或未曾代言想要代言的明星们敲了个警钟。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所言,“明星们一定要知道,广告代言不是艺术活动,也不仅仅是道德活动,而是一个法律活动。”法律活动,就得受法律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法律面前,无论你是超级明星,还是国民偶像,都没有豁免权。所以,明星代言,请慎重。(评论员 董碧辉) |
关键词:明星代言;代言费;虚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新兴医院;球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