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感情纠纷 驾豪车追800公里将未婚妻撞重伤
因为感情纠纷,江西男子邓某驾豪车追800公里将未婚妻撞成了重伤。8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尉军与被害人卢某系恋人关系。 2013年5月7日双方订婚后因情感问题产生矛盾并发生争吵打架。同年6月13日上午,邓尉军陪同宝马轿车车主袁某去南昌修车时,发现其未婚妻卢某驾驶一辆路虎车,准备去温州,车上还坐有一名陌生男子。 邓某遂驾车尾随,一路行驶800公里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龙高速北埠枢纽,将卢某的路虎车逼停在匝道处。 下车后,邓某与未婚妻发生争执,头脑一热,就发动停在路边的路虎车撞向卢某,致其被车辆挤压后倒地,紧接着,邓某又驾车追撞卢某朋友未果。后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卢某外伤致骨盆骨折、左外踝骨骨折、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其损伤程度是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因恋爱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鉴于本案系恋爱纠纷引发,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已支付部分医疗费等实际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胡丰盛通讯员单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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