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刺身亡遗体停放殡仪馆 遗体被火化家属不知
在《遗体接运协议》中,清楚留下了家属的联系电话,但殡仪馆却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遗体火化。 遗体被火化家属不知情 ●一男子遇刺身死后,遗体在家属不知情时,被南宁市殡仪馆火化 ●殡仪馆称“他们只对警方负责”,警方却否认这一说法 去年4月,河南籍男子范某在南宁市鲁班路被姐夫用刀刺死;其后,他的遗体被保存在南宁市殡仪馆内。直到今年4月初,范某的家属才偶然得知,遗体早在去年7月8日就被“悄悄”火化。面对南国早报记者的采访,南宁市殡仪馆称“他们只对警方负责”,但南宁警方却称“殡仪馆应与家属协商”。 遇刺身亡后遗体停放殡仪馆 2013年初,河南省南阳市人范某与妻子曾某来到南宁,与先期在此谋生的哥哥、姐姐一起打拼。 当年4月10日晚,范某突然接到姐夫王某的电话,称与他姐姐发生了争执,希望范某能过去协调。随后,范某赶到姐姐在鲁班路经营的烟酒店。谁想,范某却与姐夫话不投机,被姐夫用刀连刺数刀,当场倒地,最终不治身亡。事后,王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因当时该案需进一步侦查,在经过家属同意后,范某的遗体被保存在了南宁市殡仪馆内。其间,家属与南宁市殡仪馆签署了《遗体接送协议》,并留下了联系电话;殡仪馆向家属出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叮嘱称,若要火化遗体,需持《遗体接送协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前来办理。 随后的一年时间,曾某等人数次来到殡仪馆想瞻仰遗体,但均被工作人员以“我们没空”、“快过年了,年后再说”等理由拒绝。 遗体被火化声称“可不通知家属” 曾某告诉记者,当时全家人的精力都放在案件处理上,对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婉拒,他们并没多想。直到4月初,他们才发现事情真相。 曾某介绍,4月初,他们的律师前往殡仪馆核算遗体存放的费用,以便作为诉讼赔偿参考,“律师一到殡仪馆,对方却说遗体早在去年7月就被火化了”。 接到这一信息,曾某当即与家人赶到殡仪馆。在殡仪馆内,她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曾某质问:“我们留有联系电话,为什么遗体火化时不通知家属?”对方却称,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他们没必要,也没权利通知家属,只需与公安部门沟通即可。 “殡仪馆称,他们是按公安部门的指示火化的。”曾说。虽见不到丈夫最后一面,但她还是要求殡仪馆先将丈夫的骨灰交还,但对方带着她一家人赶到数十公里外的火葬场才得知,骨灰一般只保存6个月,超过6个月便作无主处理,“后来他们找来了一盒骨灰,但我根本不知道是不是丈夫的”。 只对警方负责?公安部门予以否认 4月9日,记者来到南宁市殡仪馆,一负责人得知记者来意后称,该事比较复杂,暂不方便回应记者采访,“等妥善处理后再说”。 随后,殡仪馆方却通过其他渠道向南国早报记者解释称,因为范某的遗体涉及刑事案件,他们只对法医负责;在遗体火化前,他们曾向法医发函,要求对方在相应工作日内回复;若不回复则根据相关规定火化处理。据殡仪馆方称,他们确认法医收到了函件,但一直未予回复,于是将遗体火化了。 据了解,范某的遗体检验、解剖工作均由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事侦查综合大队负责。4月10日,该大队负责人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称,殡仪馆如何处理遗体,根本无需向公安机关请示、报备。该负责人称,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在对遗体进行取证后,其处理就脱离了他们管理范畴;遗体随后如何处理,由家属与殡仪馆方协商处理。 对殡仪馆曾发公函至该大队的说法,该负责人称“绝无此事”。他介绍,殡仪馆确有工作人员上门联系,但对方仅询问公安部门有无向家属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本没有谈及如何处理遗体。 4月11日,针对公安部门的说法,南国早报记者再次与南宁殡仪馆联系,但截至4月13日零时,对方仍未回应。(记者 周如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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