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前女友裸照发至朋友圈“共享”逼保持关系
深圳男子发裸照勒索前女友保持关系被批捕 为了勒索钱财,男子竟将偷拍的前女友裸照发微信朋友圈。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0年底,犯罪嫌疑人姜某与被害人刘某认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直至2012年10月。在交往期间,姜某多次趁与刘某发生关系时用相机偷拍刘某的裸照并私下保存下来。2013年8月,犯罪嫌疑人姜某盗用了刘某的微信号,为了达到向刘某索要钱财和保持关系的目的,其分别于2014年2月18日和2月19日,登入刘某的微信号,将以前偷拍的18张裸照发至刘某的朋友圈内,被害人刘某知道后通过微信与姜某取得联系,要求姜某交回照片内存卡,犯罪嫌疑人姜某以此要挟,向刘某索要人民币一万元并要求继续做男女朋友。2月21日,姜某通过微信与刘某聊天时,又将七张裸照发给刘某,后刘某答应给姜某五千元姜某交回照片内存卡。2月22日16时许,刘某将人民币3000元转入姜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内,并向公安机关报警。3月2日17时许,姜某在某餐厅内向刘某索要剩余的2000元人民币时,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抓获。(通讯员 谢远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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