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同事手机号 盗窃支付宝钱款被批捕
使用同事手机号码,盗窃该手机号码所绑定的支付宝内钱款。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同事支付宝内钱款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某与被害人汪某是朋友关系,2013年12月份,汪某与马某成了同事并住在同一间宿舍。 为便于日常工作,汪某将自己曾经使用过的一个手机号码交给马某使用,并在交付该手机号码时再三叮嘱马某,该手机号码绑定了自己的支付宝,一定要好好保管。2014年1月某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因缺钱而产生盗窃汪某支付宝内钱款的想法。马某先趁汪某不备,偷偷记下了汪某的身份证号码,之后来到网吧,利用汪某给其使用的手机号码和自己暗自记下的汪某的身份证号码,将汪某的支付宝账号的密码进行了更改,然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将汪某支付宝内的人民币6000余元转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内。而与此同时,被害人汪某也先后收到银行发给其的交易短信息提示,其在确认自己的银行卡被他人通过支付宝盗刷后立即报警。警察很快发现马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最终在马某的老家将其抓获归案。 检察官王琳说,鉴于支付宝账户直接与用户资金相关,支付宝用户应保护好个人信息,除设置高强度的密码外,还应在日常生活中树立防范意识,以免信息泄露、财物损失。(记者 刘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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