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不过关扣分 整改不合格撤销许可资格
“电梯维保单位若存在违规行为,不仅要扣分,还要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质监局获悉,4月至6月底,将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其中以《河北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所列扣分项目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将给其填写《扣分单》。 据了解,省会石家庄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出台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石家庄市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分量化考核,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为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扣分分值达到40分时,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市质监局建议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资格。 《办法》详细列举了扣除分值为5分-40分的违章行为共4类33项。电梯维保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安全监察机构一次扣40分:(一)由于维保单位原因,电梯发生一般事故的;(二)技术负责人、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及人数、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数量及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装维修)的人员数量未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中相应要求的;(三)将承接的维保业务进行转包的;(四)所维保的电梯由于维保原因导致定期检验全年一次合格率低于70%(不含本数,下同)的或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率低于70%的。 如果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或发生故障困人,被投诉或媒体曝光后,经查实造成原因属维保质量问题,或是电梯出现乘客滞留轿厢或发生故障,接到相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市区内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将一次扣20分。对此,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将采取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分片、或分单位等方法进行检查,做到不遗漏一个维保单位及维保单位在本辖区内的每一个维保点,并建立检查台账。 |
关键词:电梯,维保,许可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