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非法牟取暴利 福建一药店老板被判刑
3月27日,邵武人民法院宣判该市首例销售假药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初,陈某花300元向他人购进未取得国药准字号且无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水梨牌苦丸、风湿骨痛灵、通风灵、立保通胆等药品共100瓶,并在其经营的药店进行销售,意图牟取暴利。同年3月6日,邵武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陈某销售假药的行为,截至案发,其已非法获利7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余晓勤 袁文渊 熊姝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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