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外出遭绑架迫害 嫌疑人勒索其家属被抓捕
长城网廊坊3月18日电(刘昆鹏 齐芳) 2013年1月14日,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2013.1.12”绑架案专案组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挥部署下,通过全体专案民警的共同努力,经两天两夜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了“2013.1.12”绑架杀人案,将犯罪嫌疑人尹某(男,25岁,霸州市王庄子乡王泊村人)抓获归案。 勒索短信从天而降人质生死扑朔迷离 2013年1月12日16时30分许,霸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信安刑警队接霸州市王庄子乡王泊村村民高某报案称,当日10时许,其女儿小丽(化名,女,13岁)离家外出,下午15时5分,高某妻子任某的手机收到了女儿小丽的手机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称其小丽在他们手里,并索要八万元赎金。 接到报警后,中队长张涛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展开先期调查,将重大案情及时向局长宋品升、副局长樊满奇、刑警大队长刘颖华进行汇报。闻讯后,副局长樊满奇、大队长刘颖华亲自坐镇信安刑警队,现场进行指挥部署。为尽快破案,指挥部抽调了重案中队、禁毒中队、案审中队、技术中队、胜芳中队、褚河港中队、基础中队部分民警组成专案组协助案件侦破。 为了保障人质安全,避免惊动犯罪嫌疑人。专案民警将高某约到某宾馆了解案情经过。高某称,12日上午10点左右,女儿小丽离家外出到邻居小红家玩,下午三点多,小丽的妈妈收到小丽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你女儿在我们手里”,起初小丽妈妈以为是女儿跟自己开玩笑,就回了一条短信说:“别闹了,快点回家做饭”,对方马上回复一条:“你以为老子在跟你开玩笑吗?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准备8万块钱,不许报警”。这时,高某夫妇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已经被绑架了,于是马上报了案。 先期了解之后,指挥部迅速制定案件侦破方案,由侦查员化妆成小丽的亲属陪着小丽的妈妈顺着小丽到小红家沿途打听女儿的下落,进行秘密走访。但是走访过程中,侦查员并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另一组民警继续在宾馆于高某座谈,高某平时为人低调老实,并没有与人结仇,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所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展开,民警们清楚,首要任务是确定人质是否安全,于是,办案民警以小丽亲属的身份向嫌疑人发送多条短信,拨打电话,希望能与人质通话,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拒不接听电话,只是用短信与受害者家属联系。 抓捕大网瞬间铺开怀疑人质已经遇害 为避免刺激嫌疑人,保护人质安全,稳定受害人家属,并完全掌握嫌疑人的犯罪动向,专案组决定,由副中队长董新伟带领受害人的父亲高某入住霸州市信安镇利雅斋宾馆,同时,侦查员利用高某妻子任某的手机与犯罪嫌疑人发短信联系进行周旋,但此时人质的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专案民警并未气馁,而是更加努力的对案件线索展开搜索,兵分几路展开工作,一路负责调取王庄子乡王泊村的监控录像,寻找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二路负责对王庄子乡王泊村有前科劣迹的人员进行排查工作,通过数百余人的排查,最终锁定王某有作案嫌疑,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案发时间正在工厂上班,没有作案时间,王某的作案嫌疑被排除;三路负责对王泊村各个路口进行秘密设卡布控,试图发现案件线索;四路从受害人小丽在被绑架前出现的最后一个地点——本村同学小红家入手,继续找寻线索。据小红回忆,当天下午两点多,小红的妈妈准备做饭,于是小丽提出自己也要回家做饭,就离开了。根据小红的回忆,从小丽从她家离开到小丽妈妈收到绑架短信中间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那么这一个小时,小丽究竟遭遇了什么? 时间就预示着生命,多一分钟,小丽就多一份危险。民警迅速缜密搜索这一时间段内,在小红和小离家周围出现的车辆和人员,监控显示,下午两点五十一分,有一辆石家庄牌照的银色面包车曾出现在小丽家附近,这车辆出现的时间地点都与案发情况比较吻合,而且据高某说,小丽2012年曾在石家庄上过学,由于在学校经常受欺负后来退学回家,综合以上情况,此车嫌疑瞬间上升。经专案民警调查,车主李某在霸州市胜芳镇经营一个小店,案发当天,他与妻子一起到案发地旁边一家小卖部送货,后经小卖部老板证实,车主李某所说属实。线索再一次中断。 嫌疑人极其狡猾,一直坚持用短信与小丽家人进行联系,拒不接听电话,而且每次发完短信后立即关机。 2013年1月13日下午两点多,嫌疑人用小丽的手机给小丽妈妈任某发短信,让其携带八万元现金去王庄子乡王泊村西进行交易。侦查员与嫌疑人再次进行周旋后,提出要与人质小丽通话,但均被嫌疑人拒绝,嫌疑人所使用的手机一直处于时而开机时而关机的状态。晚上八点多,嫌疑人发来短信说要停止交易,等第二天再联系,然后手机再次关机。专案组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经分析认为:一、嫌疑人只以发短信的方式与人质的家人联系,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二、嫌疑人不让人质的家长听到人质的声音,此时人质很有可能已经遇害。 民警乔装进行交易罪恶疑犯终于落网 2013年1月14日8时许,嫌疑人再次用小丽的手机给其母亲发来短信,要求老高一个人骑自行车沿大堤向西走,到二十中路口时再发短信联系。侦查民警迅速反应以高某不会发短信为由,要求由高某的儿子陪同高某一起前往交易。嫌疑人答应后,侦查员乔装成高某的儿子,与高某一起前往,到中学路口后,嫌疑人发来短信要求高某向北走,到垂钓园并把钱放在垂钓园北侧电线杆下面。侦察员和高某按照嫌疑人要求将钱放在电线杆下面,然后按原路返回。此时,专案组民警已经潜伏在垂钓园附近准备伺机抓捕。 指挥部分析,高某每到一处,嫌疑人都第一时间发来短信告知下一个地点,这就说明嫌疑人一直看着高某的行踪,嫌疑人应该就在交易地点附近。指挥部迅速指挥民警以交易地点为原点看,向周围辐射三公里进行严密排查。民警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废弃的炼油厂里,有一个男子正在扫树叶,引起了民警的极大注意,民警上前询问,男子闪烁其词。询问得知男子名叫尹某,王泊村人,民警迅速来到尹某家中,经过仔细工作,民警最终在尹某家的电动车旁一被渔网覆盖的塑料筐内发现了受害人小丽所使用的手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最终承认了绑架的犯罪事实,其交待自己是与几个河南人合伙作案,现在受害人就在几个河南人手里。专案民警继续展开查证,最终戳穿了尹某的谎言。经进一步展开政策攻心,犯罪嫌疑人尹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瓦解,交待了案件的全部经过。 尹某,男,25岁,霸州市王庄子乡王泊村人,一直没有正经工作,在村里游手好闲。2013年1月,因为与妻子闹别扭,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手头拮据的尹某一直想找个办法弄点钱花。2013年1月11日,尹某决定绑架,于是趁着天黑在村里转悠了一圈,但是没有找到绑架的对象。1月12日下午两点多,刚出门准备去哥哥家的尹某在自家胡同附近遇到了受害人小丽。尹某看到胡同里没有别人,便生歹意,用手捂住小丽的口鼻将其拖至自己家中,后将小丽掐晕后进行捆绑,把受害人放到三轮车上,以木板、柴火和雪掩盖,将受害人拉至王泊村西南排水渠南侧一废弃炼油厂,把受害人锁在废弃的屋子里。而后自己回到案发地点清除了作案痕迹,并用小丽的手机给小丽的妈妈发了绑架勒索短信。后尹某再次回到废弃房屋,发现受害人小丽有活动的迹象后,于是犯罪嫌疑人尹某再次掐住受害人的脖子至其窒息,将人质杀害后,尹某将受害人的尸体埋藏于该炼油厂西北侧一塑料大棚南侧一垃圾堆下,并用受害人的手机给其母亲任某的手机多次发短信,索要赎金八万元,2013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尹某又利用短信方式与受害人的父亲高某约定在王庄子垂钓园附近进行交易。通过尹某的指认,民警在炼油厂西北侧一塑料大棚南侧的垃圾堆下找到了受害人的尸体。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绑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女孩,绑架,勒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