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屯飙车案两被告人被取保候审
法制网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黄洁 今年4月11日夜间,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一“兰博基尼”与一辆“法拉利”轿车飙车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事后两车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两名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已被取保候审,同时在车祸中受伤的女乘客徐某已经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5年4月11日晚21点左右,被告人唐某某伙同被告人于某某分别驾驶“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和“法拉利”牌小型轿车,在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兰博基尼”轿车内乘客徐某受伤。事发后,于某某拨打电话报警并与唐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应当判处拘役刑,并处罚金。据此,唐、于二人将面临最高拘役的刑罚,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至5月12日刑事拘留期限届满,被转为取保候审。 记者还了解到,就在两被告取保的前一天,被害人徐某正式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对因受伤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伤残赔偿金等项损失提出索赔。目前,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正在法官主持下积极进行,双方尚未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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