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能否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网购食品追责不再难 新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购受到损害,网店和第三方都是涉事主体。”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以专家学者的身份,曾对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审议给过不少建议。胡颖廉说,此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条,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现状网购卤鸡爪发霉店家不理索赔无门。 今年3月11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在一家网店购买了200元卤制食品,包括鸡爪、鸭脖子等共10包。收货后,他没有拆包验证,直到几天前,他打开一包鸡爪时发现,有两包已经发霉了。王先生多次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对方以收货已经多天,不排除是人为拆封后放置过久导致发霉,拒绝赔偿退货。 王先生多次联系客服索赔无门后,他给第三方平台联系,对方要求王先生自己与网店联系。王先生说,交涉期间,他遭遇了“踢皮球”,最后甚至不得不放弃了这次维权。 (据经济日报、华西都市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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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法,严格,舌尖,实施 |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