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能否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导语: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三易其稿,修改力度非常大,增加了50条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成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婴幼儿乳粉生产:全程控制 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起到了一定效果。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是“严上加严”。法律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很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此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 滕佳材认为,禁止分装行为就是要鼓励国内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巨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菜瓜果 背景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2013年,山东潍坊市被曝出有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进行大姜种植;同年,有环保组织在北京等城市的中药材上检出高毒剧毒农药;2015年,有消费者在食用了产自海南的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经抽检发现9批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涕灭威”…… 修法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说,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6年以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这次上升到立法层面,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转基因食品:明确标示 背景当前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示仍然存在两个方面问题:或者有些商品的标识很小,很难注意到,难以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或者有些商家乱标识,以“非转基因”作为炒作噱头。尽管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都有转基因标示方面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实施。 修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高秦伟指出,消费者对于食品拥有知情权,坚持并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至关重要。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同意的基础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相关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行做出判断。 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体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多处体现了严惩重处的原则。如法律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有些违法者往往不怕罚,但是怕关,怕抓人。针对这个情况新法又增加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滕佳材说。 同时,法律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和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最高处罚货值金额由现在的10倍罚款提高到30倍。 此外,法律还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规定,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比如,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严格,舌尖,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