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友谊医院回应“医生收没收红包应公之于众”
本报讯 针对昨日本报刊发《医生收没收红包应公之于众》的来稿,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友谊医院,据了解,早在2015年3月27日其官方网站就发表了相关声明,援引声明如下— 近一段时间,部分媒体和网络出现对我院一起医疗纠纷的报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患者张某某,84岁,女性。其家属张国维与我院多名医务人员相识多年。2013年2月15日至2013年5月25日,患者张某某因肺部感染、呼吸衰竭,伴随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心律失常等多种严重疾病住我院治疗。患者住院期间,相关科室积极救治,经过3个多月治疗,患者终因病重离世。住院期间,患者的医疗费用合计668177.73元。 患者去世后,张国维因质疑诊疗过程中相关问题,来我院医患办公室投诉,此后,医院反复以面谈、电话、挂号信、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沟通20余次,患者家属不接受通过第三方调解、鉴定、诉讼等正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与此同时,张国维向上级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等举报李虹伟医生勒索家属财物。我院积极开展调查,并多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调查结果未发现李虹伟勒索财物的相关证据证明。 我院始终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加强行风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并遵守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希望患者家属张国维来医院与相关部门见面,共同委托第三方,按照医疗纠纷解决的正规途径化解矛盾。同时,有关行风问题,如有新的证据,欢迎提供给我们以便进一步调查。 医院真诚欢迎患者及社会各界监督医疗服务,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办事,解决好医疗服务中出现的医患关系问题,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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