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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夺回抚养权 男子学校门前带走孩子引虚惊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2014-12-18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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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客车,在明光市某小学门口,将年仅7岁的小学生妞妞(化名)强行带走。接到“绑架”报警后,滁州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高速路口将该车截停。奇怪的是,车内一名男子自称是孩子的爸爸,可妞妞却连称“我不认识他”。昨天下午,记者从滁州警方了解到,原来因为婚姻破裂后,女儿随了母亲,男子不服,索回抚养权无望后,自导自演了这出绑架戏。

女孩刚放学即被陌生人绑架

12月2日11时许,明光市某小学放学时间。 7岁的妞妞和其他小朋友一道从校园走出。不料,两名男子突然出现在面前,不由分说将妞妞拖拽到不远处一辆小型客车上。事发突然,妞妞毫无反抗能力,挣扎哭闹无济于事,随着客车一溜烟消失在车流中。

得知女儿被人带走,妞妞的妈妈梅某赶紧拨打110报警。接到报警后,明光市公安局迅速安排警力围追堵截。很快警方就获悉,这辆小型客车已经开出明光市,进入宁洛高速往南京方向驶去。

警方堵截救人绑架人自称孩子爸

12时许,滁州交警高速三大队接到110指令,立即在车辆必经之地曹庄收费站设卡堵截。12时30分,该车被民警截停,车内共4个人。“妞妞看上去有些惊恐,眼角挂着泪珠”,民警回忆说,“我们立即把她抱出来,同时将另外三人连同车辆控制住”。面对民警,后排两男子坚称是妞妞的爸爸和叔叔,可妞妞却说不认识他们。其中一名男子朱某,显得非常痛苦:“女儿离开三年多了,当然不认识我。”他向民警出示了一份民事判决书和一本户口簿,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为夺回抚养权上演绑架女儿闹剧

原来,池州市贵池区人朱某2006年在外打工时,与凤阳县人梅某相识。2007年初两人结婚,同年8月妞妞出生。然而,婚后两人经常吵闹,导致感情破裂。 2011年5月,梅某偷偷将女儿带走,朱某多次寻找未果。后来,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确认两人感情破裂,判决两人离婚。法院从有利于妞妞成长的角度考虑,判决女儿随梅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妞妞抚养费300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以未曾见到小孩为由,拒绝负担生活费,且多方打听孩子下落,试图夺回抚养权。近日,朱某几经周折终于得知,梅某带着女儿改嫁到明光市,妞妞在某小学读书。于是,他便雇车从池州市赶到明光市,自导自演了这幕“绑架”闹剧。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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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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