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店员工偷走车钥匙 盗卖小汽车获刑三年半
一家汽车美容洗车店的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利,将一车主的车钥匙盗走,将车子开走低价转买。12天后,该员工被抓获,东莞市第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林某城原是东莞市中堂镇一家汽车美容洗车店的员工,负责快修快保业务。今年7月7日16时30分许,被害人匡某驾驶一辆价值约11万元的别克英朗小汽车,到该汽车美容洗车店更换刹车皮,林某城接待并为匡某的小汽车更换了刹车皮。当日17时许,林某城私自将匡某的小汽车驶离汽车美容洗车店并藏匿于大朗镇一处地方。后林某城伙同他人将匡某的小汽车转移到广东省高州市的一处山里藏匿,并以2万元的价格将匡某的小汽车销赃给一名广西籍男子。7月19日23时许,公安机关在高州市将林某城抓获归案。破案后,涉案赃物没有起回。 今年11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城犯盗窃罪,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林某城未提起上诉。(记者/范琛 通讯员/冷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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