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为报复店主偷盗上瘾 2个月偷200件物品
一名十九岁少年频频在超市上演顺手牵羊戏码,短短两个月间先后盗取零食小吃一百余包。至于行窃原因,该少年供述,只因有次在超市买东西,店主报了个假价格给他,为此愤恨不平想到偷东西补偿自己损失,久而久之成瘾。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该少年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00元。 经法院查明,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2月25日期间,王某锋多次去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石塘村某超市实施盗窃,次数达20余次,窃取鸡爪、鸡腿、火腿肠等物品。2014年2月25日晚上11时许,王某锋又去到超市实施盗窃,后被超市老板抓获,并当场从王某锋身上缴获鸡腿、豆干等零食。据统计,王某锋多次窃取鸡爪、鸡腿等零食共计130余包、奶茶100余杯。 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1111元。 据王某锋供述,他盗窃的时间都是在晚上和中午,每天差不多都有一次盗窃,大概盗窃了20多次。至于盗窃原因,是因为“有次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店主报了一个假的价格给我”,王某锋为此愤恨不平想到偷东西来补偿自己的损失,久而久之盗窃成瘾。至于盗窃所得赃物,王某锋供述:“全都被自己吃掉了”。(记者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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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