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执法缘何管不住“疯狂”渣土车
调查动机 仅今年年初到8月,湖北省武汉市内涉及渣土车的交通事故里,见诸媒体报道的就有43起之多。而当地有关部门称,每天都有联合执法,夜间有300余人上路检查。如此大的检查力度,为何止不住“疯狂”渣土车 □法制网见习记者 刘志月 □法制网实习生 何正鑫 “渣土车撞上电动车,致车上两人当场死亡”“渣土车侧翻,被追尾的货车将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车卷入车轮”“骑车母女被卷入渣土车车肚”…… 在百度首页,以“渣土车事故”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一条条涉渣土车事故的新闻触目惊心。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以来,短短半月余,全国各地仅见诸媒体报道的渣土车事故就达40余起。 在逾万个工地同时开工的湖北省武汉市,虽然官方宣称每日有联合执法、夜间300余人上路检查,但仍然难防渣土车超载超限酿成的致人死亡事故。统计显示,仅今年年初到8月,武汉市内涉及渣土车的交通事故里,见诸媒体报道的就有43起之多。 一次次触动社会敏感神经的渣土车,究竟缘何如此“疯狂”?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前往武汉多个工地探访,并采访相关政府部门及专家,以追问“疯狂”渣土车频频肇事的根本原因。 三天发生两起渣土车事故 11月5日,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与文治街交界的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十几处电子摄像头如常注视着路口的一举一动。 一个月前,在这个十字路口,一位丈夫失去了相伴十余年的爱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从此失去了母亲。 10月6日18时55分,在该十字路口附近,一辆渣土车突然偏移方向,将正在骑自行车的刘女士撞离非机动车道,刘女士摔倒在路边花坛。 未及行人反应,渣土车便绝尘而去。刘女士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洪山区交通大队悬赏1万元缉拿肇事车。《法制日报》记者联系洪山区交通大队,对方以案情暂时不便透露为由婉拒采访。 实际上,这不是武汉市第一次发生渣土车肇事。 “一辆渣土车在撞损一辆轿车之后,冲向临街两间门面房。”10月9日凌晨1时40分许,在距离刘女士被撞倒在地的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到20分钟车程的地方,再次发生渣土车交通事故。 在被渣土车撞的两间门面房中,有一间是打印店。这家打印店的老板高先生回忆说,他当时被惊醒了,顿了一会儿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急忙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从屋顶爬出。他们与隔壁棋牌室老板一家三口一起,借道邻近一家门面房下了楼。店面卷闸门、打印机等被损坏,所幸屋内7人均有惊无险。 当时,一辆出租车从门面房对面小道开出,从门面房右侧驶来的渣土车司机急打方向盘避让,失控向街边冲去。 “司机是个26岁的小伙子,很瘦。”高先生告诉记者,民警和消防官兵赶到后,借助工具才将卡在驾驶室的司机救出。 “后八轮的大型渣土车,如果是拉了土的话,一旦撞上房子,房里估计什么都没了。现在房里的人没有受伤已是万幸。”谈起当时的情况,高先生无奈地说。 司机自曝超载已是“行规”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渣土市场多采取按趟计价,多拉多得。夜间车流量小,路面畅通,一些司机为节省时间,车速过快,甚至直闯红灯,遇突发情况往往避让不及。 从业6年多的渣土车司机陈师傅向记者坦言,以16公里到18公里左右的路程为例,如果司机“抓点紧”,每天晚上可以比正常速度行驶的车多跑一到两趟。 “闯红灯的通常都是在凌晨两三点,遇红灯等一分钟,不熄火又得烧油,左右一看没车,有的司机就直接闯过去了。”陈师傅解释说。 此说法得到渣土车司机刘师傅的印证。《法制日报》记者见到刘师傅时,他正在一家汽修店修车。他说,如果车有载重,刹车一次、起步一次需要约两元的油费,而且车零件易损耗。 “每辆车都超载,不超载怎么赚钱”“没有车是不超载的”“我们也不想超,多拉就多烧油”……多名渣土车司机透露,渣土车超载在行内并不少见,而超载背后,也有个中无奈。 “肯定不想超呀,我们恨不得拉个七八吨就跑,按车计价,但老板不会同意啊。” “不超载,人家可以另外找人。” 在采访过程中,《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渣土车大多临时挂靠公司,工程完工后再转到其他公司,公司负责与施工方联系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司机只需负责拖运渣土即可。施工方与公司之间资金结算为每周一结,而司机与公司之间则采取每日一结的方式。 “超载”已成为默认“行规”。有渣土车司机坦言,若明确说不超载,可能找不到挂靠公司。公司如果明确规定不超载,也将面临着找不到施工方的危险。 “作为驾驶员,最注意的就是安全,随便出点事故就得花千八百元,辛辛苦苦一晚上挣的钱都不一定够。不管是施工方还是车队,大家都难,我们也就是挣个辛苦钱。”渣土车司机王师傅说。 12个部门难管一辆渣土车 2011年上半年,武汉出台《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渣土污染由城管、交管、建委主管,规划、环保等9个部门协管。 “办法”实施数月,在当年11月武汉市电视问政中,仍不免面对“12个部门,竟管不好一辆渣土车”的质疑。 武汉市城管局当即承诺:严格施工渣土管理。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打击超高、超载、未密闭运输施工渣土行为;落实渣土运输企业资质管理,依法处罚渣土运输污染道路行为,及时处置路面污染,主次干道道路污染处置率达到100%。 然而,3年后,“疯狂渣土车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似乎已然成了武汉市每年电视问政的“保留项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洪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崔鹏介绍,执法大队主要负责路面污染问题,要求渣土车上路前对轮胎夹缝进行清洗、不污染路面等;至于遮挡号牌、闯红灯、超载等,则主要是交管部门负责。 “武汉市每天都要发生几十、几百起交通事故,渣土车发生交通事故仅仅只是现象之一,聚焦看这一点的时候可能就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大。”武汉市交管局宣传部工作人员张鹏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了解武汉市渣土车管理相关措施,记者致电武汉市建委。对方表示,渣土车的管理一直是城管部门在管,“渣土车属工地围墙以外的,围墙以内的是建委在管”。 今年9月,武汉市城管局总工程师郑利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曾介绍,全市有5000多个工地,同时出土工地有近百个,渣土运输由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管局为主进行管理;3个部门每日会有联合执法队对全市渣土外运工地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每晚近300人执法队伍在对渣土车进行管理;主要要求工地要办理渣土外运许可,渣土车不能超高超载。 理顺价格机制解决监管难 “还是跟利益有关系,渣土车司机工资都是记趟的,跑得快就赚得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双敏看来,趋利性是渣土车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徐双敏说,单依靠树立安全意识是不够的,渣土车和施工方之间属聘用合同关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将安全问题纳入其中也未可知,“如果政府部门强制性要求施工方收取一定的安全保障金,发生事故就扣取保障金,让司机明白‘安全才能赚到钱’,或许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其明则认为,施工方属于较强势一方,尽管司机本身并不一定愿意超载,但行业竞争可能导致“超载”潜规则,形成彼此之间的一种默认关系,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备了,主要是执法不严的问题。”周其明认为,渣土车管理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复杂,但相关部门在执法意识、执行方法方面缺乏足够的应对,施工工地都有相关登记,应该强化源头管理、现场监管渣土工地,而不能仅依赖马路执法。 “交管管上路,城管管路面污染,管的都是渣土车本身,工程一完车队就散了,对于挂靠公司的监管是不是到位?”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亚文看来,挂靠机制也是造成渣土车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 徐亚文认为,开发商、渣土车公司及司机三者之间难免存在“黑白合同”现象,渣土车公司以较低价格取得某工程的运输资质,再以更低价格将压力转嫁给司机,司机超速超载进而将压力转嫁给社会。 徐亚文建议,建筑管理部门应推进渣土车运输招投标管理,施工方和渣土车公司签订招投标协议并进行备案,通过招投标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机制,对招投标定额进行保护,保护渣土车公司、司机等各方合法权益。 法制网武汉11月5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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