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打伤两干警称看错人 加刑一年六个月
身为在押服刑人员,李某不思悔改,先是动手殴打一名服刑人员,后又动手打伤两名干警。李某对打伤干警竟辩称为看错人打错人了。11月4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审判结果。 抚顺的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沈阳第二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李某因怀疑同在一监区服刑的高某在背后骂自己,怀恨在心,伺机予以报复。 今年6月3日11时40分,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南侧通道处,李某从背后突然袭击高某。两人厮打在了一起,监狱副监区长吴某等干警上前将二人强行拉开予以制止。吴某将李某带到干警办公室进行教育。几分钟后,吴某押解李某前往禁闭室进行隔离审查,李某在前,吴某和一名干警在后。突然,李某跳起用右拳打了吴某额部两拳。 吴某上前抱住李某上半身,李某张嘴便咬,吴某左臂被李某咬了一口。后来,在多名干警的协助下,才将李某制服。李某不服激烈反抗,胡乱挥打,反抗中导致干警王某右手腕挫伤。 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辩称将押送自己去禁闭室的干警误以为是之前与其厮打的服刑人员高某,以为对方还要打自己,所以才回身将其打伤。 法院认为,李某在依法被关押期间,对被监管人员及监管人员进行殴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未执行剩余刑期十三年十个月零十四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记者 王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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