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叫停“最低消费”岂能投诉无门
叫停餐饮最低消费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11月1日起实施了,然而由于缺乏细则,社会担心的问题还是来了。广州市民遭遇“最低消费”向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但投诉举报由哪个部门受理仍无定论。 应该说,这个办法的出台还是有效果的,最低消费从餐饮店消失,不过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新增名目的附加条件和收费。用一些网友的话说,收费还是“换汤不换药”。应该说,逐利是企业的本能,对餐饮企业想着法子赚钱我们不应有过多的指责。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理由,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都应有一定的“度”。从表面上看,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等是餐饮“行规”,属于市场行为。但实际上,最低消费、包间费等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既然违了法,就不能拿他们没办法。 相关部门在出台禁令之前,就应该考虑到市场衔接和管理问题。而今,由于不知哪家来管,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本身就是对法规的伤害。一个只停留在嘴上喊“不”的法规,也难怪商家不待见。面对着消费者的呼声,相关部门不能再只负责出法,不负责落地了。社会都在看着呢,雷声大的“禁最低消费”法规,该下场大雨了。刘英团 |
关键词:办法,叫停,霸王条款,行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投诉举报,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