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法院通报网传法警打人事件:法警队长被停职
图为11月2日柳南法院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对该事件的回应。 网络截图 摄 图为当事人提供的10月29日晚,吴军被手铐铐住双手,在其停在法院警车位上的轿车旁的照片。 当事人提供 摄 10月30日,事发现场的柳南法院门口警车停车位。 蒙鸣明 摄 中新网柳州11月5日电 (记者 蒙鸣明)广西柳州市柳南法院5日向媒体通报网传该院法警打人事件,确认该院法警队长在与群众处理停车位过程中行为过当,有殴打群众的行为,并不当使用警械,柳南法院已作出停止该法警队长职务的决定,并等待组织进一步处理。 11月1日,网络上出现“柳州市柳南法院法警打人”的帖子,帖子称,10月29日晚,一男子与妻子开车到柳州市红光小区看望父母,因小区车位紧张,看到旁边的柳南法院门前有空余车位,就把车停到其中一个空位上。当晚21时许,夫妻俩返回欲开车离开时,发现车子被两辆警车前后近距离堵住,向法院保安要求移动警车未果,于是拨打政府热线、110求助。 男子在打电话时用手拍了一下警车,马上被多名法警围住拳打脚踢,其妻在规劝时也被法警群殴,并摔打在地上。随后夫妇俩被法警拘押到柳南法院禁闭室,男子双手被手铐铐住。直到当晚22时许警方来到现场后,才被放出来。 网帖还贴出现场车辆被警车前后堵住的照片,以及男子脸上、双手多处伤痕的照片。 记者获悉后采访与网帖内容的相关各方,并联系了网帖中声称被法警殴打的男子刘军,其称当晚饮酒后是其妻子开的车,称把车停到警用车位上的确有不对之处,但自己只是用手拍了警车却没有造成警车损坏,法警不该殴打自己。 在柳州市柳南派出所,据当晚处警的民警介绍,警方接到柳南法院报警,称有人打砸警车,随后赶到现场将刘军夫妇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同时也对柳南法院法警队长做了笔录。民警称刘军一直带着手铐,并不让打开,直到派出所才叫警方把手铐打开。 警方称,事发地点有天网监控摄像头,但“碰巧那个探头坏了”。法院门前也有监控摄像头,警方已经要求法院将当晚监控录像送交警方。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柳南法院位于柳州市红光小区主干道旁,在其大门外两侧,画有7个停车位,并写有“警用车位”字样。距离十米处,就有警方天网监控摄像头和法院的监控摄像头。 记者走访周边居民,多名群众称目睹了当晚发生的事情。一名目击者介绍,当晚20时许,一对年轻夫妇开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到柳南法院门口的停车位上,男子明显喝了酒,被门卫阻止但不听,称“就停一下,不然你就叫警车来拖走吧”。双方有言语上的冲突。 随后,外出执法的法院警车返回,看到两个车位一辆轿车占住中间位置,两辆警车就近距离停靠,将小轿车前后堵死。当那对年轻夫妇返回时,看到车子被堵,央求移开车辆未果,就四处打电话求助。 当该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用一只手拍打警车时,冲出多名法警对男子进行殴打。女子见状想去劝阻,也被几名法警殴打。目击者称,那对夫妇俩被殴打后,被带进法院内。当时很多人围观聚集在法院门口。” 记者随后到柳南法院求证,该院纪检组长吴秋萍称,已经获悉此事,开始进行调查并报告上级部门,不便接受采访。 11月2日,在当地网络论坛认证的柳南法院ID发贴回应称,柳南法院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已于10月31日下午约见对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向他表明法院将会根据调查的结果,对此事件实事求是、公平客观、依法依规的处理。 5日上午,柳南法院约见媒体,由该院院长蒙广新通报法院对该事件的处理。蒙广新通报称,法院经过调查确认,10月29日晚,该院法警执行公务后回到法院,因警车停车位问题与刘军发生冲突,法警队长黄旗胜在处理过程中行为过当,有殴打群众的行为,有不当使用警械的行为。目前,柳南法院已于11月3日作出“停止该法警队长黄旗胜职务的决定”,要求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等待组织进一步处理。 蒙广新介绍,当晚法警近距离停车导致刘军的车子出不来,在刘军拍打警车致车内报警器报警后,法警队长黄旗胜冲出扭住刘军,其他法警也冲出帮忙,刘军妻子在制止过程中被推搡倒地。在刘军被众法警控制住后,黄旗胜上前对其拳打脚踢,在将其带到法院内后,违规给其带上手铐。 蒙广新称,柳南法院在获悉此事后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应网上言论,同时法院领导还约见当事人刘军夫妇,并当场表示道歉。 柳南法院在对事件通报时,还调取了事发当晚法院监控录像,回放给媒体记者观看。记者看到,在监控视频中,刘军用力拍打了警车的后车厢盖,随后与法警扭打。监控记录与法院通报、目击者描述基本一致。 蒙广新称,法院在处理该事件时不偏袒、也不冤枉任何人,认真调查,积极回应,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欢迎媒体的监督。 “从这件事上反映出,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柳南法院将以该事件作为一个典型素材,在全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院的管理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蒙广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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