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丈夫摔门而出 十年不归
华西城市读本讯(彭雪芹记者王华逸)“他2004年2月就离开家了,到现在一直没跟家里联系过,也没寄过生活费。”日前,年过四旬的达州女子朱丽来到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一边哭诉着丈夫的绝情,一边请求法院判离婚。朱丽说,她和丈夫结婚将近20年了,可丈夫“消失”就已经10年。 据朱丽回忆,1992年,她离开达州去广东务工,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是达州来的老乡刘健。由于身处异乡,同样感受孤单的朱丽和刘健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两人开始频频相约见面,由于二人都是同年出生的,共同语言比较多,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那个时候我们感情是很好的,他对我也很体贴,在一起很快乐。” 相恋两年后,1995年,朱丽和刘健决定组建一个小家庭。两人随即回到达州,领了结婚证。结婚三年内,两人相继有了两个孩子。“我们平时到哪儿都是一起的,他对我照顾有加,朋友们都羡慕,说我们是模范夫妻。”在外人看来,这对夫妻幸福无比。但是朱丽脾气不大好,“我和他的性格太像了,两人一点小事情就容易发生争吵,而且互不相让。” 由于婚后生活琐事繁多,朱丽和刘健两人的脾气又都比较大,两人常常“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直到2004年2月的一天,刘健再次与朱丽因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便离家出走,再也联系不上了。 “因为争吵得很频繁,我已忘了当时是为什么而吵了。”朱丽回忆说,那次争吵后,刘健摔门而去,“谁能想到他是不打算回来了!”刘健走后,两个孩子一直由朱丽一个人抚养,渐渐地,她也对丈夫死了心。“这么多年不回来,也不与家人联系,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如今两个孩子已经长大,朱丽决定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日前,达川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二人分居10年有余,期间刘健未尽任何义务,其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依法判决朱丽和刘健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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