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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后成植物人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法制报 作者: 2014-11-04 04: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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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马超

本报讯(兰有斌 李旭 记者 马超)记者昨(3)日在江油市法院了解到一起离婚案:江油男子陈明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不幸成了植物人。两年后,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经多次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李芸的离婚诉求。

深夜遭遇车祸 男子重伤入院

1986年出生的陈明是家中独子,家住江油市二郎庙镇。他与妻子李芸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与父亲出外打工赚钱,李芸则留在家中和陈明的母亲一起种地、带孩子。

2011年冬至那天,从外地打工归来的陈明与好朋友一起在场镇喝酒后,深夜骑摩托车回家,与一辆货车相撞,不幸成为植物人。交警部门认定,因陈明是酒后驾车,在事故中应负绝大部分责任。

陈明成为植物人后,在医院治疗了半年才回家调养。为救他,陈家用完了多年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

丈夫变成植物人 妻子起诉离婚

为了挣钱补贴家用,经陈明父母同意后,李芸出外打工。但陈明父母没想到的是,媳妇离家打工后,几乎与家中断了联系,全家生活就靠陈明父亲一人打工挣钱支撑。2014年春节后,陈明父母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李芸声称与陈明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与植物人丈夫离婚。

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陈明父母表示只要儿媳妥善解决好儿子、孙子的生活问题,同意她离婚再嫁。可李芸只愿抚养儿子或承担儿子的抚养费,不再管陈明的生活。

日前,江油法院在多次调结无果的情况下,依法驳回李芸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芸没有上诉。

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陈明和李芸属自由恋爱,两人结婚长达6年,相互之间已有相当的感情基础。现在李芸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没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况且,陈明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李芸既不愿意尽扶养义务,又不同意承担离婚后对方的生活费,故此法院驳回了李芸的离婚诉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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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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