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家中午休被倒塌墙壁砸伤 施工邻居被判赔18万
陈阿婆今年66岁,家住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新村。去年5月25日,她在家中午休时,突然祸从天降,家里的墙壁突然倒塌,将毫无防备的她压成重伤。原来,隔壁何某某家当时正在施工,工程包给梁某,工人在施工时发生水泥墙塌陷事故,塌陷的水泥墙压倒了陈阿婆家的墙壁,倒塌的墙壁压伤了陈阿婆。陈阿婆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整整三个月。出院后,她的伤情经鉴定为八级伤残。陈阿婆后来将何某某一家四口及梁某告到法院,索赔近22万元。今年6月,秀英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祸从天降 阿婆家中午休被塌墙砸重伤 陈阿婆家住海口面前坡新村,她原是海南某饮料公司的职工。2013年5月25日中午,天气有些闷热,陈阿婆吃完午饭后,像往常一样在家中午休。让陈阿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灾难突然降临,家里的墙壁突然倒塌,毫无防备的陈阿婆一下子被压在重重的塌墙下。她随即就被送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经诊断,陈阿婆全身多处骨折及挫伤,重伤的她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三个月才出院。2014年,经海南司法医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陈阿婆所受的损伤为八级伤残。 好好的墙怎么会突然倒塌呢?原来陈阿婆的隔壁邻居何某某家当时正在施工。何某某今年78岁,和妻子叶某某育有两个儿子何某宇和何某俊。2013年4月25日,何某俊和广东籍男子梁某签订协议,将自家房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梁某施工。出事当天,工人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发生水泥墙塌陷事故,塌陷的水泥墙压倒了陈阿婆家的墙壁,倒塌的墙壁压伤了陈阿婆。 陈阿婆住院治疗3个月后才出院。由于赔偿问题协调未果,陈阿婆遂将何某某一家四口及梁某告到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18961.4元。 一审判决 阿婆获赔各项损失18万余元 案件开庭审理时,梁某未到庭应诉,且下落不明。 海口秀英区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何某某、叶某某、何某宇、何某俊将住宅楼施工工程发包给梁某时,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梁某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但其仍将工程发包给梁某,因此,何某某、叶某某、何某宇、何某俊应与梁某对陈阿婆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具体赔偿项目及数额的确定,根据相关赔偿标准规定,法院确定陈阿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为157525元,另外,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确定为30000元。故一审判令梁某赔偿陈阿婆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57525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何某某、何某宇、何某俊、叶某某对上述赔偿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连带责任人均不得拒绝赔偿权利人的索赔要求 高敏律师表示,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是有区别的。按份责任指的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而连带责任,赔偿权利人则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支付超过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但责任分担需在连带责任人内部解决,连带责任人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拒绝赔偿权利人的索赔要求。 高敏说,以本案为例,何某某、何某宇、何某俊、叶某某、梁某等5人对陈阿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他们就不分承担责任的份额多少,也不分先后次序地对陈阿婆承担赔偿责任,陈阿婆可以根据赔付能力向上述5人索赔全额或部分责任,上述5人均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理由拒绝赔偿。(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宋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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