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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车主同时申请31个城市信息公开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1-03 14: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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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余瀛波 11月3日,来自四川、广东、天津、北京、上海等14个省市的31名车主,分别向31个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的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

这31份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的8个问题包括: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位置、收费标准,制定该收费标准的依据;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公共土地资源划为收费停车位进行收费的依据;所有收费单位是否通过招标选择,招标时间、地点、全部投标单位、定标依据、招标条件、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条件;招标公告的刊发时间、媒体,及公告内容全文;全部收费单位的利润率、利润分成比例;自收费以来收取停车费每年获得的价款数额,自收费以来各收费公司每年获得的价款数额;批准利用公共土地资源进行收费停车的文件的全文。

10月24日,律师王秋实向哈尔滨市政府寄出一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对有关公共停车位收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信息公开,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31名车主中有10多名是律师。来自山东的车主、同时也是律师的王全章说:“美国、德国等国家关于设立行政收费项目的通例是由议会审核通过,经过法律许可,才能设立一项新的行政收费项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第六款也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的事项只能由法律制定。而我们的道路交通法等交通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对公共道路划线收费。”

来自湖南的车主石伏龙说:“就在今年,我们长沙的律师同行余仁财就道路停车收费问题起诉了长沙市市长和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就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等事项申请了4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律师,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会比较敏感,所以我就也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来自江苏的车主封顶说“过去大家主要关注停车费的去向问题,但是停车位的划定、定价标准、招标过程等程序方面,也是非常缺乏公众参与和公众讨论的,希望各地地方政府在制定民生相关政策时,能够公开、公正,让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照顾到各方的权益。”

关键词:车主,停车位,价款,收取停车费,立法法,道路交通法,停车收费,行政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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