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13天前与女子闪婚 引发新妻与儿子争产大战
老人去世前13天瞒着儿子与女子“闪婚” 引出一场妻儿之间的争产风波 她说:因为爱情,在丈夫临终前13天做了结婚登记 他说:荒谬之极,爸爸是被她蒙蔽 结婚只为分家产 一位老人在医院下达“随时会死亡”的诊断后的第5天,忽然瞒着家里所有人,和一名女子结婚。婚后13天,老人去世。老人的财产引起了一场老人的妻儿之间的争产风波。 儿子梁文(化名)直指“后妈”陈冰(化名)为谋父亲财产蓄意谋划婚姻,而“后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照顾了患病的丈夫七年,登记结婚只是丈夫为了感恩而主动提出给她一个“名分”。 儿子将“后妈”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父亲与陈冰的婚姻无效。案件于今年9月及10月初两度开庭审理,至今仍未宣判。 儿子: 租客为何忽然变“后妈” 今年3月的一天,离父亲的去世仅有十来天。梁文在禅城区大围公寓的住宅里,一名祖庙街道办妇联的工作人员忽然造访。 梁文的父亲梁暖(化名)于今年2月26日病逝,终年52岁,原因是罹患严重肝癌。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名叫陈冰的女子找到了他们,称她和已故的梁暖于今年2月13日登记结婚。陈冰还告诉妇联的工作人员,现在她的丈夫梁暖病逝,其留下的三幢房屋,目前租金仍由丈夫的儿子,也就是梁文收取,因此他希望妇联可以为她调解,分割丈夫的遗产,以及丈夫在村里的股份分红。 “其实陈冰在此前已经来找过我一次,是拿着一份分割财产的协议过来的。”梁文说,陈冰比父亲年长三岁,之前是父亲房子的租客。租客摇身一变成“后母”,还要求分家产,梁文说,父亲生前从未向他提起他和陈冰已经结婚,因此这让梁文无法接受。 妻子: 相伴已7年 主动给名分 故事在陈冰那边则有另一个版本。据陈冰回忆,2006年,梁暖与妻子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当时梁暖在陈冰的公司当司机。在陈冰眼中,梁暖做事有分寸,非常值得信赖。于是,同样已经离异的陈冰在2007年开始与梁暖恋爱。 “他认识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有肝病。”此后,陈冰的确带着梁暖到处去找医生,一直在帮他调理肝病。陈冰说,为了照顾梁暖,她甚至关闭了自己的公司,主动搬到了位于大围街的出租屋里和梁暖住在一起,而并非梁文所称的单纯“租客”。两人经常一起在小区里散步、遛狗。她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从2007年开始,我就一直在照顾他,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陈冰说,之所以会和梁暖结婚,那是梁暖和她日久生情,真的喜欢她,并且觉得自己欠了她“一样东西”,希望登记能够给她一个名分。 悬疑一:两人结婚为何瞒着家人? 他怀疑:为瞒骗家人策划已久 梁文一直心存疑惑的是,在2月13日,梁暖和陈冰之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让梁暖会在瞒着所有亲人的情况下,和这个女人结婚。 “父亲结婚这么一件大事,为什么我作为儿子都不知道?”梁文说,当天早上,医生要求父亲吊针。由于药品缺货,梁文在药房等了一段时间后才回到了病房,却发现父亲和“冰姨”都不见了。他问遍了医生和护士,都问不到两人的行踪。直到父亲和“冰姨”回来后,两人称只是去散步。但梁文没想到,两人竟然是去了婚姻登记处结婚。他觉得,两人结婚一事,是陈冰精心策划已久的。 她回应:忽然被感动才去登记 陈冰则表示,其实两人一直都想结婚,但无奈梁暖家人不同意。为了不给梁暖带来麻烦,陈冰后来也没有提及结婚这一事。 直到2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病床上的梁暖忽然对她说:“老婆,你一直这样照顾我,不如我们去登记吧。”陈冰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于是他们报告了医生和护士,在医生批准后两人离开了医院前往婚姻登记处登记,而并非梁文所称的他们是瞒着医生和护士出走。 悬疑二:她和他结婚,为了名分还是钱? 他怀疑:父亲被蒙蔽让人分家产 梁文认为,父亲一定是被这个女人所蒙蔽,所以才会做出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让外人分到家产。 梁文的怀疑来源于两个时间点,一个是他们登记结婚的前五日,也就是2月8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下达了一份知情沟通记录,其内容包括诊断及建议为肝左叶肝癌,并且随时都会死亡;另一个就是父亲的死亡日期2月26日,离两人结婚仅仅过了13天。 另外,梁文还提出,如果两人结婚是父亲的自愿行为,就没必要故意避开梁文的家属去登记。在婚姻登记材料中,《声明书》里梁暖的签名,连其“暖”字都写错了,左边的部首变成了“目”字,右边的“爫”也写少了一点;在结婚日期上,梁文还将“2014年”写成了“20014年”。这些证据都证明,父亲可能是被胁迫去登记的。 她回应:不图家财只要回自己应得的 不过,一份出自梁暖住院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材料则对陈冰方面非常有利。据了解,为了弄清梁暖当时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法官特意咨询了市一医院。根据医院的回复,梁暖所患的肝癌、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性脑病均不属于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同时回复也证明,梁暖在结婚当日神智清楚。 陈冰则说,她照顾梁暖、和梁暖结婚,其实就是喜欢那种互相照顾、相濡以沫的感觉。 至于为何坚持要回梁暖1/3的遗产(其继承人还包括梁文以及梁暖的母亲),她则表示,她只是想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大约300万元左右。 律师 说法 不提倡与濒死之人“闪婚”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则认为,这种与濒临死亡的被继承人缔结婚姻的现象时有发生,其背后的原因值得人们深思。不过,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缔结婚姻不应以财产为目的,比如买卖婚姻就是法律禁止的。一般而言,双方结婚应该有感情基础,将来可以共同生活,履行夫妻双方的义务。因此,他不提倡这种与濒临死亡的人“闪婚”。 就本案而言,蔺存宝认为,法院应该严格审查婚姻登记时的细节,从目前的案情来说,女的一方明知对方已经不可逆转要走向死亡,还与其登记结婚,其意义和目的何在?当然也不排除女方说法,是死者为了给女方一个身份。但值得细究的是,死者当时已经处于一级护理当中,却在未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被当时还不是死者妻子的女方带出去登记,这种做法就很值得怀疑。 符合《婚姻法》应认定有效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是近亲、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假如没有这三种情形,婚姻应认定为有效。 他认为,本案中,死者的儿子认为对方是为了夺取死者的遗产而结婚,就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两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对方存在胁迫或者其它卑劣手段来与死者登记,因而在财产分割上,可要求法院取消对方的继承权或者少分一些。 不过,按照目前的证据来说,难以证明有存在着上述的手段,因此婚姻是合法的。 文\记者刘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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