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女子精神分裂症病史与人结婚 婚姻关系被判无效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10-29 09:49: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绵阳10月29日电 (曾云黄颂杰)四川省三台县永新镇一女子隐瞒精神分裂症病史与人结婚,婚后病发被丈夫发现要求离婚。记者29日从三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

2012年10月,永新镇村民杨某与何某经人介绍相识。次年2月,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个女儿。婚后,何某旧病复发,两次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杨某这才知道妻子婚前就患有精神疾病。今年6月,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两人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何某婚前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婚后又未治愈,属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无效。(完)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婚姻关系,结婚,病史,女子,无效婚姻,治愈,判决,精神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