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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折翼天使重新飞翔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4-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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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学习很稳定,您放心!”10月23日,永年县检察院未检科工作人员拨通了某中学学生小阳家长的电话,了解到不久前因打架伤人而差点被捕的少年小阳已经重新回到了课堂,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原来,9月10日17时许,年仅15岁的在校生小阳在永年县某中学教室内因琐事与同学小帅发生争执,后小阳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小帅腹部捅伤。经鉴定,小帅的伤情为重伤。本案于10月14日向永年县检察院提请逮捕。

办案人经过审查,认为本案虽是一起持刀致人重伤的案件,但其具有很强的特殊性: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案发现场在教室内,且因为同学之间的琐事引发。基于此,办案人及时向检察长和邯郸市检察院未检处汇报,并于次日在邯郸市检察院未检处杨敏华处长的带领下到案发学校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得知,小阳平时在学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受害人小帅平时活泼好动、性格外向、成绩良好,但有一个特点就是爱跟同学们搞恶作剧,本案就是由于小帅的一个恶作剧引发。

随后,经过工作人员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但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没有结束。永年县检察院在邯郸市未检处的指导下启动了“意见征询”。在征询会上,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校方代表、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均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杨敏华阐明了检察机关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是未满15岁的在校生,其主观恶性不大,具备有效监护条件,不批准逮捕并不妨害诉讼正常进行,也没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征询会的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在充满和谐氛围的征询会上,双方家长也一改先前的相互抵触情绪,相互沟通,成了朋友。

检察机关适时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刑事和解,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将意见征询工作开成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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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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