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市民酒驾撞飞两路人 逃逸途中又撞车
近日,六合区法院判决一起酒驾逃逸致两路人死亡案件,肇事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事故中,其中一名被撞路人,还遭一辆路过的自卸货车二次碾轧,因无法确认该路人致死原因,自卸车司机也被判承担该路人死亡的一半责任。 事故1:两路人被撞飞 事故发生在2011年10月30日晚,六合区金江公路长山陆林地段,董某驾驶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就在2小时前,他刚参加一个聚会,喝了不少白酒。 突然,董某发现路边出现两个人影,因为喝了酒视力模糊,他想努力看清时,车子已径直撞了上去,将在路边行走的常某和汤某撞飞了出去,倒地不起。 事故2:撞上小轿车致乘客受伤 发现自己撞了人,董某非常慌张,他不仅没停车救人,而是踩了脚油门就跑。 可才开了100多米,一辆小轿车迎面驶来,董某此时已将车开到了道路左侧,正好与这辆小轿车面对面,他手忙脚乱打方向避让,可还是狠狠撞了上去,董某的车在路中间转了半个圈,横在路上停了下来。 小轿车司机汪某正开车载着妻儿回家,被撞击后,坐在后座上的妻儿受了伤,车子也严重受损。汪某妻子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故3:一名倒地行人被过路货车碾轧 见自己的祸越闯越大,董某见无法逃脱,只有坐在路边等交警前来。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就在这时,田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也驶上金江公路长山陆林地段,当他看到前方路面上斜躺着一个人时,车辆距人只有十几米远,他急忙刹车,但还是从这个人身上轧了过去。 随后,田某看到路上有两辆车撞在一起,有一个男子坐在路边双手抱着头。田某恍然大悟,原来这里之前发生了一起车祸,自己车是二次碾轧到已经受伤的人了。他越想越害怕,发现没人注意他,便开车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上午9点,警方找到了田某。他对于自己开车轧人的经过供认不讳。 因不能确定死亡原因,货车司机担半责 经六合法院审理,董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据了解,该案是六合有史以来因交通肇事判得最高刑罚。 而开自卸货车的田某,开车从倒地的路人常某身上轧过,但根据现有的医学手段,没办法认定常某死因是被董某撞击还是货车碾压,因此认定田某对于常某死亡需要负同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他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通讯员 张龙俊 记者 王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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