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企业周边儿童疑似血铅中毒
法制网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 湖南省衡阳衡东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未确定大气重金属排放及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同时园区内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仑公司)周边儿童出现疑似中度血铅中毒。环保部今天在通报这起环境违法案件时表示,该企业已被无条件关闭,衡东县委、县政府多名官员被党政绩处分,县环保局长等4人被免职。 环保部今天公布了今年9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共包括10起环境违法案件,衡东经济开发区案是其中的一起。 衡东经济开发区环境违法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环保部认定了其违法行为,其中主要问题包括美仑公司各项目环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降低了环评文件编制类型;铅尘排放生产节点没有配备除尘设施或废气收集净化装置,没有清理运输中洒落在厂区和厂前道路上的氧化锌矿或次氧化锌等;此外,历史血铅排查不彻底留下了隐患。 据环保部介绍,媒体报道美仑公司周边儿童出现血铅中毒症状后,衡东县疾控、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大浦镇组织人员对美仑公司周边600米范围内儿童进行检测,共检测儿童315人,其中,疑似高血铅症82人(已进行营养干预);疑似轻度中毒8人(按3-5个月量发放药品自行在家服用);疑似中度中毒2人(已组织到衡阳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住院治疗)。共计发放牛奶12880瓶,钙片95瓶,多维元素片92盒,维生素C92盒,智杞颗粒2280包,宣传资料6000余份。 针对衡东经济开发区环境违法问题,衡东县政府对园区内其余17家涉重金属企业实行停产整治。 据环保部透露,衡阳市纪委对时任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时任衡东县副县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衡东县副县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衡东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对县环保局污防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
关键词:铅中毒,环境违法,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处分,衡东县,党内,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