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五公职人员玩忽职守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0-26 17:22:4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法制网讯 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周再明 田进

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原主任王志波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于2013年10月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经桃江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2014年10月24日,该库5名公职人员李灿球、熊赛军、胡建军、肖世红、汤胜辉均被法院作出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现年41岁的李灿球、现年45岁的熊赛军(女)、现年47岁的胡建军、现年44岁的肖世红和现年46岁的汤胜辉(女)分别原系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均简称“中储粮”)桃江直属库业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和资金监管小组成员、主任助理和资金监管小组成员、主任助理和资金监管小组成员和出纳。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央农业银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油菜籽收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履行油菜籽收购的行政管理职责。2010年5月28日,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定中储粮桃江直属库为承贷企业、湖南天恩棉业有限公司为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规定,中储粮桃江直属库于2010年6月9日,以“临时存储油脂贷款”的名义从中央农业发展银行桃江县支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临时的政策性油菜籽收购加工,同年6月22日,这1000万元从中储粮桃江直属库的贷款账户转入中储粮桃江直属库的基本账户。

中储粮桃江直属库相关人员违反临时政策性油菜籽的收购程序,在没有对收购点进行相关考察,没有向总公司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湖南天恩棉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同时决定向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支付300万元预付款。就该库原主任兼法人代表王志波专门召开了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库里的班子成员参加的库务会,在之后的决策过程中,李灿球、熊赛军作为业务科、财务科负责人,胡建军作为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曾对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收购能力提出质疑;肖世红作为分管仓储的班子成员提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但因王志波的坚持,5被告人为了使“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均没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于同年6月29日,李灿球明知接收预付款的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不是中储粮湖南分公司指定的委托收购企业,且没有与对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仅按王志波的口头要求,以汇款申请人身份填写了一张300万元的汇款申请单,汇款用途为“油菜籽收购”,收购单位(个人)为“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并以部门主管的身份在汇款单上审核签名;熊赛军明知汇款对象不是中储粮湖南分公司指定的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未对是否签订真实有效的合同进行核定,就在汇款单上以财务负责人身份审核签名;胡建军明知汇款对象不是中储粮湖南分公司指定的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未对业务科负责人行为进行监督,未对是否签订真实有效合同进行核实,就在汇款申请单上以主管领导的身份审核签名;肖世红在明知汇款对象不是中储粮湖南分公司指定的委托收购企业,未对是否签订真实有效的合同进行核定,就在汇款单上以主管领导的身份审核签名;汤胜辉在支付款项时,未按财务管理要求对汇款申请单是否附真实有效的合同进行审核,便办理了汇款手续,于同年6月29日、30日将用于政策性临时油菜籽收购款共计300万元汇给了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支付300万元预付款后,中储粮桃江直属库根本没有启动收购程序。于同年7月7日,李灿球在没有核实对方是否确实收购了油菜籽的情况下,又以汇款申请人的名义填写了一张198万元的汇款申请单,汇款用途为“油菜籽收购”,收购单位(个人)为“曹长庚(原系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并以部门主管的身份在汇款单上审核签名;熊赛军在汇款申请单未附收购油菜籽收据,未对对方是否收购油菜籽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在汇款申请单上以财务负责人身份审核签名;胡建军未对对方是否收购油菜籽进行监督核实的情况下,就在汇款单上以部门主管的身份审核签名;汤胜辉在汇款申请单未附任何收购收据的情况下,办理了汇款手续,于当日将用于政策性临时油菜籽收购款共计198万元汇给了沅江南大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10年7月6日、7日,王志波通过曹长根(已判刑)将这498万元全部挪用,至今仍未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灿球、熊赛军、胡建军、肖世红、汤用辉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受国家委托代表国有企业在行使国家临时收储油菜籽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没有严格认真行使应当行使的管理职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案发后,鉴于被告人李灿球、熊赛军、胡建军、肖世红、汤胜辉均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直属库,中央储备粮,中储粮,油菜籽,粮食购销,2010年,一把手,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