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查处15名“不干事不担事”干部
记者从海南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海南全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启动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以来,陆续查处系列案件,其中万宁市15名“不干事、不担事”公职人员日前被立案查处。 据通报,这15名干部被查处的原因有: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领补助、违规收渔船年检费、管理失职致林区幼树被偷砍、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渔船燃油补贴被套取等。 其中,万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副理事长蔡丁辉,在任万宁市残联副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其亲属办理残疾人证,领取重度残疾人补助款和阳光家园补助款共计25200元。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蔡丁辉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重新确定工资和安排工作。 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港北渔政管理站原站长蔡居洪,违规收取船检费共计86000元,用于账外开支,私设“小金库”;将出事船主家属的帮扶金用于其母亲医疗花费。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蔡居洪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市海洋与渔业局撤销了蔡居洪港北渔政站站长职务。 中国海监万宁市大队原大队长林小亮,在担任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万宁渔港监督副监督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和滥用职权,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李仕红、王永强、张文龙、梁峰、吴育辉等5名公职人员在2012年至2013年船检工作中不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不合格的渔船被通过年检,造成渔船燃油补贴被套取。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仕红、王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张文龙、梁峰、吴育辉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记者赵叶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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