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年初三打死老父被判无期徒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前科累累的孙立冉在春节期间将70岁的老父亲打死。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41岁的北京市人孙立冉曾因寻衅滋事、盗窃、敲诈勒索等多次被劳动教养和判刑,2009年5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和父亲住在一起。法院查明,今年2月2日是大年初三,孙立冉和父亲去邻居家拜年,因指责父亲走得慢被邻居说了两句。孙立冉回家后和父亲争吵,并对其拳打脚踢,致使老人闭合性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孙立冉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且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孙立冉的哥哥表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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