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法官从专家律师中招录避免过于年轻化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付庄法庭的法官到当事人家门口的小巷巡回办案,村民旁听为其点赞。(资料片) 朱征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朱明勇著名律师 公正不是用法条和理论算出来的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需要智慧、经验和德行支撑。 公告中说,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在著名律师朱明勇看来,“专家”代表着智慧,“律师”代表着阅历和经验。司法官员有能力有经验,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寻求到一种准确的砝码。另外,司法官员的社会经验,生活阅历,以及智慧和德行,也关系到程序立法的科学性问题。从公告中可以看出,我国也是有考虑的。 朱明勇介绍,有时他到法院去给法官讲课,有的年轻法官连银行票据都没见过,面对涉及票据诈骗、集资诈骗类的案件,往往就会限于教条。公正有时候是用法条和理论都计算不出来的。 法官腐败问题也能得以避免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全会提出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是首次以中央名义提出。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都有着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也有大量的社会阅历和司法智慧,同时这些人也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不容易出现腐败问题。 在实践中,此前最高法在四五改革纲要中提出了从有经验的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中招聘法官,在最近最高法的招聘中,有律师和法学专家入选为最高法的法官。 “这对于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很大的好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分析,法官、检察院要有非常丰富的生活、专业经验,但我国法官、检察官多从大学生中招考,普遍太年轻,不利于整个队伍建设。他说,在英美法系国家,所有法官都是从律师中产生的,周边国家中,如日本,其法官的研修时间也较我国更长。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这拓宽了从业人员的来源渠道。律师有执业经验,法学学者具备更深的理论素养,让这些人从事司法工作,利于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水平。 引入民间智慧增强司法公开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其实我省早就开始探索。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刘一斌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价值主要是引进民间智慧,用民间的思维判定事实,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考虑到省高院审理的案件标的额比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社会影响面比较宽,在选用陪审员时,侧重选一些群众威望高、个人素质高、相关专业知识比较强的人来担任,同时有意识地选择了大学教授、建筑、医学、会计方面的专家,让他们提供专业上的知识,与法官形成良性互补。 此外,为加强外部监督,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我国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公民有序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刘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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