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黑出租车”在东莞抢女乘客 获刑6年半
“黑的”司机田某以搭客为幌子,多次在东莞市长安镇对单身女乘客进行抢劫。10月23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田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4岁的湖南男子田某驾驶一辆“黑的”,挂上假牌号,在东莞市长安镇以搭客为幌子,多次对乘客实施抢劫。2013年10月14日零时许,田某驾驶上述“黑的”在长安镇明珠广场伺机抢劫。乘客任女士在该处搭乘田某的“黑的”到虎门镇怀德社区。到达目的地后,田某以不认识路为由,让任女士带他出大路。当田某驾车途经怀德社区恒德幼儿园门前时,田某下车持刀,抢走任的一个黑色包,内有现金120元、价值1960元的IPHONE4S手机一部,身份证一张。作案后,田某驾车逃离现场。 此外,田某还采取类似手法,于2014年1月5日6时许在长安镇沙头社区嘉年华会酒店路段,下车持刀抢走另一名女乘客的现金700元,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2月24日,公安机关在长安镇上沙社区将田某抓获,起回赃物手机一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范琛 通讯员/黄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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