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村民私建500平米仓库 放近3吨易制毒化学品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甲苯、丙酮、丁酮不仅可用于加工塑料产品,还可用于制作冰毒。因此,我国将它们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类,规定其购买、加工、存储都必须通过审批。近期,仓山警方查获一起特大非法存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缴获甲苯、丙酮、丁酮等大量易制毒化学品2600多公斤。这也是今年福州市查获的数量最大的此类案件,昨日仓山警方通报了此案。 自10月1日开展“亮剑扫毒”行动以来,仓山警方共破获各类涉毒刑事案件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0名,缴获冰毒200多克、麻古30多克、海洛因30多克、易制毒化学品2.6吨。 违建铁皮仓库常飘出刺鼻气味 本月上旬,仓山盖山派出所民警在盖山镇半田村走访时,从群众处得知,村里有一栋怪异的铁皮仓库,常常会散发刺鼻的气味,让周边居民很难受。经初步走访,民警发现,该仓库是违法搭盖的,由一名陈姓男子看管。 平时仓库都是大门紧锁,只有运货时才打开,大门一开,就会从内部飘出刺鼻的气味。另据了解,52岁的陈某是福州人,住在隔壁村。但民警通知陈某到场协助调查时,陈某不但手机关机,人也不知去向。最后,警方在村干部和村民的见证下,打开了仓库。 “面积大概有500平方米,一打开,刺鼻味扑面而来。里面摆满了大小不一的铁皮桶等容器。许多液态和半结晶的化学原料,被存放在这些容器中。”仓山禁毒大队民警说,他们逐一取样送检化验后,发现其成分包括甲苯、丙酮、丁酮。“按照国家现有法律,这三样化学原料属易制毒化学品。”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当场共缴获2600多公斤的此类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隐患大 被转移出居民区 10月20日,陈某在家人劝说下,来到盖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陈某供认,这些易制毒化学品一部分用在其经营的鞋厂,作为原料,其余部分则卖给周边县市的一些塑料加工企业。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及去向,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该仓库没有任何消防和其他安全防护措施,且仓库内的易制毒化学品还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带有一定腐蚀性。 “一旦遇热或明火就会发生快速燃烧和爆炸,而且那些化学品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包括致盲等。”仓山禁毒大队民警介绍,因该仓库离附近的村民自建住宅、出租房不足30米,为了保证附近村民的安全,目前警方已在该仓库周边拉起警戒线,并将存储的化学品全数转移到了专门的化学品存储仓库。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提前向警方报备 据警方介绍,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甲苯、丙酮、丁酮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相关法律,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购买者也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相关链接 《刑法》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张宁 何丹勇 仓禁毒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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