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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偷24条狗吃肉卖钱 均获刑还被罚款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10-23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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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梁某与李某偷狗杀了吃肉,一年间偷了24条狗。近日,房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梁某、李某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驾驶面包车窜至房山区窦店镇、琉璃河镇、阎村镇、石楼镇、青龙湖镇、韩村河镇等10余个村镇的村民家,前后作案十余起,盗狗24只。2013年11月12日,梁某和李某在房山某村盗狗时被事主家的监控拍下作案过程。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当天便将二人抓获归案。

庭审中,梁某和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表示,两人都非常爱吃狗肉,起初只是想偷狗吃狗肉,后来发现还可以把吃不完的狗肉卖掉换钱花。据了解,两人卖狗肉共赚得1万余元。案发后,这些钱已被二人挥霍一空。经相关机构鉴定,两人盗得的24只狗共价值2.6万余元。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记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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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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