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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启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4-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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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启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同时建立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王永强)近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市区内道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机制,并建立了“保定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今后市区内道路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责任认定、损失评估及保险理赔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

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为:事实清楚,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非机动车、摩托车除外)能够自行移动的事故;事故双方证、照、审验、保险齐全有效;无其他如饮酒、吸毒、用药、逃逸、毁灭证据、伪造现场等嫌疑的。凡是在早7时30分至晚6时30分市区内道路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均可采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快速处理程序分为:现场交警快速处理和事故当事人微信自行快速处理两种方式。对符合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使用便携式移动警务取证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固定证据,将事故双方车辆、驾驶人等信息和现场照片实时上传简易事故处理平台,告知当事人约定时间去交通事故处理大厅处理,事故双方车辆即可移离现场。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报案人有手机微信,交警指挥中心民警指导当事人用手机登录微信,查找并关注保定交警(BDJJ122)微信公众号,点击事故处理进入轻微事故处理平台,按照菜单引导,上传事故现场位置、手机号码,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上传,事故双方即可将事故车辆移离现场,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定责、评损和理赔。

据悉,该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和驻保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同时,采用快速处理程序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解决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不暂扣事故车辆,不对事故当事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车辆验损不收取费用。

关键词: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轻微事故,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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