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司机多方狡辩难逃处罚
出警时间:10月12日23时40分 出警地点:裕华路高速路口 出警人:裕华东警务站副主任洪敦尚 现在许多人酒后驾车,往往是先歇一段时间,感觉“酒劲过了”,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10月12日晚上,我和同事就查到这样一起酒驾行为,司机虽然坚称自己晚上没有喝酒,但测试仪器不会说谎。 当日23时40分,我和民警李辉、协管员高建华执行任务,发现一辆冀T号牌的小型客车走走停停,看到路口有交警时,还把车停到路边。 感觉该司机可能有问题,我们立即上前检查。司机称没带驾驶本,但说话间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过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40mg/100ml,很明显其行为属酒驾,但司机却坚称自己晚上没喝酒,说测试仪器有问题。 司机苑某为衡水市安平县人,现年31岁。鉴于司机坚持称自己没喝酒,我们换了几部酒精测试仪分别对其进行了呼气测试,测试值基本一致,显示的都是酒后驾驶,但司机苑某还是坚称自己晚上没喝酒。 鉴于司机坚称自己没喝酒,我们准备带他到医院进行抽血鉴定。司机苑某见没法蒙混过关,终于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当日中午他曾在衡水市与4个朋友一起饮酒,席间喝了不少啤酒。21时许他自认为已经酒醒了,于是驾车由衡水上了高速公路,到石家庄办事。 我们对苑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理,由于其未携带驾驶证,其所驾车辆也依法被扣留。我们提醒司机朋友,酒驾与醉驾的认定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准。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醉酒驾驶。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就不同,如果饮酒量大,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等彻底酒醒后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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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酒驾,处罚,狡辩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