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买螃蟹纠纷被砍摊主脱离危险 讲述事件全程(图)
他已脱离生命危险,警方全力追捕砍人者 昨日,福清市海口镇海口街买卖螃蟹双方起纠纷,摊主林先生被买方叫人砍倒在地,砍人男子随后逃离现场(本报昨日A6版报道)。昨日,已脱离生命危险的林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发前后的情况。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叫林宝春,今年51岁,是海口镇前村人。“我和老婆身体都有些残疾,现在有一个1岁多的儿子。”林宝春说,“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平时会下海捞些鱼、虾、螃蟹等到海口街集市上摆摊卖,以此来维持家里的生活。” “12日9时许,我在集市上摆摊,一男一女来挑选螃蟹,挑了七八只,算下来共170多元,但结账时买主又嫌螃蟹太小,不要了。我和他们发生了口角。”林宝春表示,“那名男子离开时撂下一句狠话,‘没有好果子给你吃的’。”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4名20多岁的男子突然冲到我的摊位前,把螃蟹倒在地上并踩烂,还将我的桶等东西摔到远处。我拿了把扫帚追上去,才追了20多米,一名小伙子就从附近的一家猪肉铺拿了一把杀猪刀,朝我左手臂和左肩膀各砍了一刀,砍第三刀时被我用右手挡住了。”林宝春说,随后他就昏倒在路上。 林宝春的亲戚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林宝春血流不止,两个伤口宽三四厘米,“所幸目击者记下了作案男子的车牌号并提供给警方,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把林宝春送到医院救治”。 “我不认识这4名来我摊位闹事的年轻男子,但若叫我当面指认,我可以认出他们。”林宝春说,“买螃蟹时与我发生口角的男子并没有出现,但我认为那4名男子就是他叫来的,因为事发时他就坐在停在路口的小车上。” “林宝春的家庭很贫困,现在仍住在破旧的瓦房里,这次的医药费是亲戚们垫付的。”陈先生说,希望警方尽快抓到凶手。 福清警方昨日表示,已锁定持刀伤人的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展开追捕。 ■记者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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